• <dfn id="exiy2"><i id="exiy2"></i></dfn>
  • <strike id="exiy2"><li id="exiy2"><ins id="exiy2"></ins></li></strike>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7280155564

    東莞到無錫冷鏈冷凍物流運輸優質

    更新時間
    2024-12-03 08:00:00
    價格
    420元 / 件
    廣東冷鏈物流
    冷凍產品
    廣東冷凍運輸
    冷藏產品
    廣東冷藏貨運
    食品冷鏈
    聯系電話
    17280155564
    聯系手機
    17280155564
    聯系人
    宋江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東莞到無錫冷鏈冷凍物流運輸優質

     廣東踏信冷鏈公司在全國部分城市與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長期可靠的聯運關系。實現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務,在解決貨物快速分流的同時,也為客戶提供門到門配送服務。為了促進市場競爭能力、強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業形象,不斷的學習前沿物流模式優化企業管理資源。多年來,公司很多員工都經過現代化物流理論與運營的培訓,并且長期從事車輛調度和運輸管理業務,熟悉物流市場運作規律,積累了豐富的物流操作經驗。以誠信、熱情、優質的工作為各大企業服務,與多家國內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公司業績蒸蒸日上!

    近日,海關總署印發了《海關總署關于推動加工貿易持續高質量發展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改革方案》),提出海關監管的三方面16條具體改革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提升便利化水平,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一)放寬深加工結轉集中申報時限。內容:允許企業每月底前對上月深加工結轉核注清單及報關單進行集中申報;需跨核銷周期的,可在當期或下一個核銷周期完成集中申報手續。解讀:深加工結轉便于企業開展上下游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配送,有利于壓縮生產原料的配送時間,降低運營成本,能夠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按原有規定,企業要在每月15日前對上月深加工結轉情況進行集中申報,且不得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改革后,允許企業每月底前對上月深加工結轉業務進行集中申報,企業可以多出15天時間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對于需跨賬冊核銷周期(年度申報周期)的,企業可選擇在當期或下一個核銷周期(年度申報周期)完成集中申報手續。需注意的是,結轉雙方企業在辦理深加工結轉申報業務時,應協商統一在年前或年后辦理,避免出現一方年前辦理、一方年后辦理的跨年申報情況。(二)優化加工貿易成品出口退換管理。內容:對實施賬冊管理的企業,因出口成品品質、規格或其他原因無法在同一核銷周期內辦理“成品退換”手續的,經海關批準,企業可在同一賬冊項下跨一個核銷周期辦理“成品退換”相關手續。解讀:中國是制造業大國,貨物貿易量排名全球,企業對出口貨物的售后服務需求較高。“成品退換”是加工貿易企業開展售后服務的主要方式之一。按原有規定,已經核銷的加工貿易賬冊項下的出口成品,不能按照“成品退換”方式進行申報。改革后,企業如果因為出口成品品質、規格或其他情況,無法在同一核銷周期內辦理“成品退換”手續的,經海關批準,可在同一賬冊項下跨一個核銷周期辦理“成品退換”相關手續。需注意的是,“成品退換”方式進口時限不得超過下一個核銷周期(年度申報周期)截止日期,“成品退換”方式出口時間不得超過退換進口之日起下一個核銷周期(年度申報周期)截止日期。確實不能復出口的,由企業按照海關總署令第111號的相關規定辦理。(三)優化集中內銷和企業搬遷手續。內容:非失信企業集中內銷的,免于辦理集中內銷備案手續。在金關二期系統中增加企業搬遷業務模塊,實現企業遠程在線辦理不作價設備、保稅貨物的轉入、轉出業務手續。解讀:這條措施主要包含2項內容。一是進一步便利企業內銷。近年來,為了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開拓,海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內銷便利化措施,其中允許企業按季度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按原有規定,企業辦理集中內銷需要事前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提交相關資料。這次改革,進一步取消了集中內銷備案手續,非失信企業只要開展加工貿易業務,就可以直接享受按季度集中內銷納稅的便利,不需要事先向海關提交《集中辦理內銷納稅手續情況表》。二是進一步便利企業搬遷。產業體系的現代化過程,也是產業梯度轉移以及生產力布局和優化的過程。加工貿易企業搬遷過程中涉及到海關監管設備、貨物的轉入、轉出手續。按原有規定,企業需要在遷出地、遷入地主管海關分別辦理審核手續,往返傳遞書面資料。這次改革,海關總署將開發企業搬遷業務模塊,企業通過“單一窗口”就可以“足不出戶”辦理不作價設備、保稅貨物等轉入、轉出手續。(四)試點開展單耗管理改革。內容:順應企業生產實際,在部分海關試點開展將單耗標準轉化為單耗參數,取消單耗標準剛性管理要求,企業申報單耗超出原單耗標準的,海關按照申報單耗審核后予以保稅核銷。在部分海關試點簡化報核前申報單耗核批手續,認證企業無須海關核批即可開展報核前申報單耗業務;非認證企業經海關批準,可以以企業為單元開展報核前申報單耗,無須逐本手冊核批。解讀:這條措施主要包含2項內容。一是試點取消單耗標準剛性管理要求。單耗標準設定高上限值,其中出口應稅成品單耗標準增設低下限值,主要用于規范企業單耗申報行為。按原有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在單耗標準內向海關申報單耗,超出單耗標準的,海關按單耗標準的高上限值或低下限值對保稅料件進行核銷,該做法已不適應現代企業的生產實際。這次改革,順應了企業生產實際,取消單耗標準剛性管理要求,將單耗標準轉為單耗參數,海關不再按照單耗標準的高上限值或低下限值對保稅料件進行核銷,企業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如實向海關申報單耗。該項改革2023年5月已在部分直屬海關試點,下一步總結完善后將擴大試點。二是試點簡化報核前申報單耗的審核手續。報核前申報單耗是海關總署為順應企業生產實際推出的一項管理措施。按原有規定,加工貿易企業確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申報單耗的,應當留存成品樣品以及相關單證,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結轉或者內銷前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海關批準的,加工貿易企業可以在報核前申報單耗。這次改革,將根據企業資信情況簡化報核前申報單耗的審核手續:認證企業可直接自主選擇在報核前申報單耗;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經海關批準同意報核前申報單耗的,可以選擇全部或部分手(賬)冊報核前申報單耗,不需要逐本審批。


    聯系方式

    • 電  話:17280155564
    • 執行董事:宋江
    • 手  機:17280155564
    • 傳  真:17280155564
    • 微  信:17280155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