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到福州冷凍貨運專線 冷凍物流 信息推薦
| 更新時間 2024-12-04 08:00:00 價格 420元 / 噸 廣東冷鏈物流 冷凍產品 廣東冷凍運輸 冷藏產品 廣東冷藏貨運 食品冷鏈 聯系電話 17280155564 聯系手機 17280155564 聯系人 宋江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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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踏信冷鏈物流有限公司與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普貨,冷藏冷凍的物流公司,是一家從事跨省市公路貨物運輸和倉儲的服務性企業。公司實力雄厚,擁有多年的營運經驗。公司在倉儲部現擁有5000平方米倉庫,冷藏冷凍倉庫1000平方,倉儲能力達5000余噸。設有多個和儲運網點,自備貨運車輛30余輛(5T-30T),網絡合同車100輛,另有多輛危險品車輛,備有市區通行證可隨時為您提供市內短駁,零擔快運業務,設有標準市內倉庫備有各類鏟車等裝卸設備。
本標準適用于中央廚房。
本標準規定了中央廚房從原料采購、加工過程、到運輸貯存各環節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
要求和管理準則。
2. 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標準中引用的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
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3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本標準中未注釋的術語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國食藥
監食[2011]395 號)中的用語含義相同。
3.1 中央廚房
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
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單位。
3.2 待配送食品
經中央廚房加工制作后,待配送至餐飲單位的所有產品,包括生制半成品、熱加工半成品、即食食
品。
3.3 生制半成品
經挑選、清洗、分割、切配等初加工后,經調制或不經調制,添加或不添加食品輔料、調味料和食
品添加劑等,發酵或不經發酵(米面類),不經熱加工處理的非即食半成品。
3.4 熱加工半成品
原料經初步熱加工處理后,仍需進一步加工制作的階段性成品。
3.5 即食食品
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3.6 易腐食品
蛋白質或碳水化合物含量一般較高,通常 pH 大于 4.6 且水分活度大于 0.85,需要控制溫度和時間
以防止腐敗變質和細菌生長、繁殖、產毒的食品。常見的易腐食品包括生鮮或熟制的動物性食品(如畜
禽肉、蛋類、水產、奶類等)、熟制的植物性食品(如煮熟的米飯、面食、豆類和蔬菜)、豆腐或其他
大豆蛋白食品(干燥制品除外)、切開的弱酸類水果和瓜類等。
3.7 原料加工
指對食品原料進行挑揀、整理、解凍、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以及分切、配料、腌制、上漿等不需熱加工處理的操作過程。
3.8 熱加工
指食品的煎、炒、炸、燜、煮、烤、烘、蒸等加熱處理過程。
3.9 生產加工場所
指用于食品加工處理的場所。包括原料貯存、原料加工、熱加工、冷卻、分裝(或內包裝)、外包
裝、待配送食品貯存、工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場所。分為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一般作業區。
3.10 清潔作業區
清潔要求高的作業區域,包括即食食品分裝(冷卻、存放)專間等場所。
3.11 準清潔作業區
清潔要求次于清潔作業區的作業區域,包括熱加工場所、熱加工半成品冷卻(分裝、存放)場所、
面點制作場所、發酵場所、工用具保潔場所等。
3.12 一般作業區
清潔度要求低于準清潔作業區的作業區域。包括原料加工場所、生制半成品分裝(存放)場所、外
包裝場所、工用具清洗消毒場所等。
3.13 環節表面
食品直接接觸的食(飲)具、工用具、容器、操作臺面、操作者等的總稱。
3.14 缺陷
指不符合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和標準,或者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隱患。
4 選址和廠區環境4.1 選址
應選擇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并符合規劃、環保
和消防等有關要求。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 25 m 以上,并設置在粉塵、
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4.2 廠區環境
按照 GB 14881 有關規定執行。
5 廠房和生產加工場所5.1 設計與布局
5.1.1 應設置具有與加工方式及加工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貯存、原料加工、烹調熱加工、食品冷
卻、分裝(或內包裝)、外包裝、待配送食品貯存、工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等生產加工場所,以及更衣
室、檢驗室等。生產加工場所分為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清潔作業區,各作業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且獨立分隔。
5.1.2 生產加工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小于 300 ㎡,并與加工食品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
5.1.3 生產加工場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食品冷卻、分裝、包裝及
待配送食品貯存的順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5.1.4 即食食品分裝(冷卻、暫存)應當設置專間,其面積應與食品品種和分裝數量相適應。單純分裝即食調味料(如火鍋蘸料)的分裝間面積不小于 15 ㎡,其他即食食品的分裝間面積不小于 30 ㎡。
5.2 建筑內部結構
按照 GB 14881 有關規定執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5.2.1 生產加工場所天花板離地面 2.5 m 以上。
5.2.2 生產加工場所墻壁應用光滑、不吸水、淺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鋪設到頂。
5.2.3 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室內窗
臺下斜 45 度或采用無窗臺結構。
5.2.4 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
區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場所屋頂若為不平整的結構或有管道通過,應加設平整易于清潔的吊頂。
5.3 各類場所的設施設備
5.3.1 通用要求
按照 GB 14881 有關規定執行。根據生產需要,在適當位置配備足夠數量的洗手、消毒、照明、更
衣、通風、排水、溫控等設施,并具備防塵、防蠅、防蟲、防鼠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等保
證生產場所衛生條件的設施。配備滿足加工用水要求的水處理系統。
5.3.2 原料加工場所
5.3.2.1 原料加工場所分別設與加工食品品種相符合的原料清洗水池和操作臺(如畜禽類、果蔬類、
水產類等),水池數量或容量和操作臺數量應與加工食品的數量相適應,各類水池和不同場所(功能間)、
區域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5.3.2.2 加工易腐食品原料的場所應配備空調等溫度控制裝置。
5.3.3 烹調熱加工場所
5.3.3.1 食品烹調場所應采用機械排風。產生油煙或大量蒸汽的設備上部,加設附有機械排風及油煙
過濾的排氣裝置,過濾器便于清洗和更換。
5.3.3.2 排氣口裝有網眼孔徑小于 6 mm 的金屬隔柵或網罩,紗網或網罩便于裝卸和清洗。
5.3.4 冷卻場所
5.3.4.1 食品烹調后需要采用冷鏈工藝的,應配備與加工食品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快速冷卻設備(如
真空冷卻機、隧道式冷卻設備)或設置冷卻專間。
5.3.4.2 采用專間方式冷卻的,專間內應配備降溫、紫外線滅菌、溫度指示裝置等設施。
聯系方式
- 電 話:17280155564
- 執行董事: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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