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冷鏈物流公司 寧波至呼和浩特冷凍貨運專線 保鮮物流 恒溫冷藏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8:00:00 價格 220元 / 噸 浙江冷鏈物流 寧波冷凍食品 冷凍冷藏產品 速凍冷藏運輸 浙江寧波 浙江冷鏈恒溫 聯系電話 17280155564 聯系手機 17280155564 聯系人 宋江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杭州踏信冷鏈物流有限公司與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普貨,冷藏冷凍的物流公司,是一家從事跨省市公路貨物運輸和倉儲的服務性企業。公司實力雄厚,擁有多年的營運經驗。公司在倉儲部現擁有5000平方米倉庫,冷藏冷凍倉庫1000平方,倉儲能力達5000余噸。設有多個和儲運網點,自備貨運車輛30余輛(5T-30T),網絡合同車100輛,另有多輛危險品車輛,備有市區通行證可隨時為您提供市內短駁,零擔快運業務,設有標準市內倉庫備有各類鏟車等裝卸設備。公司在全國部分城市與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長期可靠的聯運關系。實現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務,在解決貨物快速分流的同時,也為客戶提供門到門配送服務。為了促進市場競爭能力、強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業形象,不斷的學習前沿物流模式優化企業管理資源。多年來,公司很多員工都經過現代化物流理論與運營的培訓,并且長期從事車輛調度和運輸管理業務,熟悉物流市場運作規律,積累了豐富的物流操作經驗。以誠信、熱情、優質的工作為各大企業服務,與多家國內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公司業績蒸蒸日上!
今年增值稅留抵退稅規模約1.5萬億元,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加大六大行業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其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冷鏈作為其細分領域共享政策紅利。此次增值稅留抵退稅針對所有行業小微企業、個體戶,但對于大中型企業,則限定于六大行業。這六大行業分別是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這六大行業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7月1日起辦理全額退還,年底前完成;增量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其中交通運輸倉儲行業自然也包含大型冷鏈物流、冷鏈倉儲等冷鏈企業。
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退稅額如何確定?3月2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進行了詳細說明。
什么時候開始申報退稅?
據《公告》,退稅申請時間大體遵循先小企業后大企業原則;在順序上,可先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后申請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10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申請退稅的納稅人要符合什么條件?
《公告》列出了納稅人需同時滿足的四個條件: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增量留抵稅額和存量留抵稅額分別如何確定?
對于增量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對于存量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如何界定?
《公告》中所稱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其中,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其中,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采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公告》中所稱的大型企業,是指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
是否為《公告》所稱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
《公告》所稱制造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占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其中,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如何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適用公告政策的納稅人,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 。其中,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具體如何享受?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后,仍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值得關注的是,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申請留抵退稅,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后一個工作日。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
此外,《公告》要求,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摸清底數、周密籌劃、加強宣傳、密切協作、統籌推進,并分別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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